关于清理2015年一季度暂借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01 10:04:40
各学部、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及近期年报审计工作要求,凡是2015年3月份及以前的暂借款即日起开始清理,本次下发各部门的清理暂借款明细单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各部门的财务信息员到财务处领取一季度往来款催款明细单),请相关借款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如需延期还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理由。
对于长期未清理的往来借款(指2012年及以前年度),请各部门(学部、学院)负责人督促经办人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如需延期,请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理由,并对说明内容审核签章。
各部门财务信息员请于4月20日前(需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学院)章)返还本部门催款明细单至财务处。
此项工作十分重要、请各部门(学部、学院)负责人重视本部门的往来借款清理工作,谢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
财务处联系人:陈之旸 联系电话:50217240
财务处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