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余额财政资金年终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5 12:02:5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11月22日财政集中支付平台操作培训会议的要求,学校零余额财政资金年终结算的安排如下:
1、在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的零余额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即学校A01、A30项目);
2、对于零余额财政资金项目,12月份不再开具转账支票;
3、财政资金执行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要为完成100%预算指标,而用非对应预算项目或专用存款项目垫付。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