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暂借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28 02:21:0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凡是2013年度及以前的暂借款即日起开始清理,2013年11月25日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除特殊情况外),借有备用金的个人也需先还再重新办理借款。逾期不冲报者,将影响到整个学校预算以及明年预算执行,今后也不可以再办理借款业务。请相关借款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核销手续,谢谢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