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做好公务卡制度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9 02:09:22
沪二工大财[2009]71号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适应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根据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和《上海市深化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沪财库[2007]31号)、《关于做好公务卡制度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沪财库[2008]44号)的要求,各市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为保证我校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推行公务卡管理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的内在要求,是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化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
(二)原则
1.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行公务卡制度,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有账户管理的要求,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
2.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推行公务卡制度是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革新,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的详细信息,实现公务支出的“阳光消费”。
3.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推行公务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存在的烦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三、公务卡的申领
公务卡由学校为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卡种为个人贷记卡,最高信用额度一般控制在2万元,校领导控制在5万元。公务卡使用标准银联卡。学校选择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实施银行为工商银行上海市吴淞支行)作为公务卡发卡银行,并与发卡银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
公务卡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学校核准并统一交发卡银行办理。
四、公务卡的应用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所有的可以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个人信用卡。
公务卡系统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子系统,通过公务卡系统实现对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卡消费信息查询、审核工作,并通过数据的导出和导入,在国库单一账户系统中实现报销。
在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在进行公务支出消费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受理银行卡业务能力的商户。
在公务支出报销过程中,应当以公务卡支付为主要手段。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报销人应当同时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银行卡签购单),按照原财务报销程序审批。财务人员通过政务外网登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查阅报销内容,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并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五、时间安排
1.4月30日前,学校各部门完成教职工开设公务卡的个人申请资料准备工作。各部门按发卡银行规定的填写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完整填写申请表(银行提供),收齐身份证复印件,并做好汇总统计。收齐汇总后,各部门将开设公务卡的个人申请资料交财务处。
2.5月15日前,财务处完成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将申请资料交发卡银行。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次公务卡开卡准备,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务卡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