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退学生住宿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3 09:21:40

 

2020年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造成学生无法及时返校,根据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退费办法。

(一)、收费依据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按照“据实发生,分类执行”原则收取住宿费。

1、疫情期间留校学生,学校按住宿费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

2、学校从53日开始安排学生返校,从6月份开始向学生计收住宿费,学年结束当月实际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含)的不予收费,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

(二)、退费计算方法

实际退费金额=应退月数※收费标准/9个月

(三)、退费方式

1、学年结束,统一计算,统一退费。

2、住宿学生退费通过国库直接退到学生银行卡。

特此通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